要注册一家公司,少不了一个重要角色就是法定代表人。那注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如何产生的,当法人会有哪些风险呢?学乐佳深圳注册公司小编收集相关问题,来为大家解答。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法定代表人一般是从两类人选中产生:公司经理或者公司董事长,如果注册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就由执行董事担任。这里的“经理”概念,是指通常所说的执行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而非一般有经理头衔的部门领导。
法定代表人本身是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的,那总经理和董事长固有的法律责任(比如违反忠实、勤勉的信义义务而赔偿公司损失)也当然会落在法定代表人身上。
但法定代表人有什么特殊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三种可能的责任:
1、行政处罚,比如公司在税务上的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被行政机关处罚。尽管这种情形相对较少发生。
2、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在许多涉及企业的罪名下,还设立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个人刑事责任,这种直接责任有时区分没那么清晰,但法定代表人一般难辞其咎,也因此构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刑事法律风险。
3、一些特殊的法律限制。主要是公司在遭到司法强制执行期间、或破产清算期间,法定代表人会受到法律的一些,被限制出境或离开居住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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