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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日期:2017-10-30 本站原创 学乐佳回答 

注册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学乐佳深圳注册公司小来为您简单介绍。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第()项规定“()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所以说工商部门仍可以要求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分公司设立所需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总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6、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关于成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公章和股东私章)

8、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照片。

9、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加盖总公司公章)

10、分公司办公地址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11、分公司独立核算的证明资料,总公司给分公司的资金证明。 (都必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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