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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印花税的免征范围_印花税免征

日期:2017-09-04 本站原创 学乐佳回答 

印花税的纳税人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行政单位、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下面学乐佳代理注册公司小编来介绍下深圳印花税的免征范围

免征印花税

深圳印花税的免征范围有: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另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与政府、抚养伤残孤老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或者学校所立的书据等;

3)由国家特定指定的收购部门跟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的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跟本社成员之间签订的农业产品与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等文件,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决议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或者集团进行改组与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印花税是指对经济活动跟经济交往之中书立和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来征收的一种税。由于采用在应税凭证上免粘贴印花税票而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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